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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秩序,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在湖南省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二、免于备案情形

  ()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且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如果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也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可在系统中勾选承诺书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备案时间

  本通告发布前尚未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备案主体应于202653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备案途径

  备案主体可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登录成功后,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模块,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页面进行填报。

  、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咨询电话

  湖南省受益所有人备案咨询电话:0731-81818866。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咨询电话:0731-82112315。

  湖南省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可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首页“业务、技术咨询电话”查看。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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