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邹**涉农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00万元列为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4月5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49%,构成本公司银保监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有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需要回避,且执行回避,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未违反关联交易禁止性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二、关联方介绍
贷款客户邹**系本行小微团队客户经理邹*的叔叔,根据《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12月修订)》第三章关联方的识别和确认第十四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本行关联自然人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本行关联方”的定义标准,认定邹**为本行关联方,且邹湘桂本次申请涉农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00万元,超我行资本净额1%以上,判定该笔贷款系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授信类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客户。
特此公告。
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