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召开主任会议通报醴陵《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周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理主持,副主任刘跃峰、乔德良、翁菊清、汤乐田,副市长贺小玲出席会议。
醴陵于4月30日启动了《环境保护法》综合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理及全体副主任率4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分5个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市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并形成《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通报了目前醴陵环境保护情况,并针对市人大检查组归纳的畜禽养殖污染、水资源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其它问题5大类共计42项,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李理说,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下阶段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蔡周良说,环境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和千秋万代,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管整治任务非常艰巨,但刻不容缓。蔡周良指出,推动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发展也不能因噎废食,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者的关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落实环境保护整治目标,切实保护好醴陵的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就如何抓好下一步的整改落实,蔡周良强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分清轻重缓急,突出整治重点。要在区域上优先解决水资源保护、垃圾站场处置、城区集镇等环境问题;在污染源上着力解决采矿、养殖和垃圾处理等问题。三是加大力量投入,拓展融资渠道。要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社会融资和财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四是加强配合协调,形成部门合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整治要求和时限,确保按时整治到位。五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