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房产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在城区各处广泛张贴《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告》,切实落实好该项民生实事,为解决全市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再助力。
2018年,我市住房租赁补贴的首次申请时间为3月26日-4月20日,补充申请时间为5、8、10月份的1日-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区居民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的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房产局发放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
市房产局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租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查以及发放工作,确保真正住房困难的人员住有所居;同时,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情况违规申请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确保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住房困难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