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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7-09-06来源:红网醴陵市分站作者:潘婷玉 刘雄峰浏览字体:[      ]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9月3号下午,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刘进能率队来醴考察指导。株洲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株洲市文明委副主任聂方红,醴陵市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胡湘之参与。

刘进能一行走进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实地查看这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检察检务公开大厅和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详细了解百姓接待、信访和举报等方面工作,高度肯定该院首创的信访接待“5S”工作法。

座谈中,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晓军全面汇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面落实创建工作机制,着重完善事务管理,坚决抓实监督制约。为此,不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将创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还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的目标,全面推动了案件管理和窗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增强了创建效能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执法过程公开,这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一项案件办理机制。为此,该院专门选聘了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83件影响较大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办理进行了公开。同时,还建立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探索和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这些经验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文形容为“接地气的醴陵模式”。

醴陵市委书记胡湘之介绍了文明城市创建情况。去年10月份以来,醴陵全面打响“四大战役”,全力建设“四个醴陵”。在此过程中,全市上下以“三创四化”为抓手,积极践行“创建为民”理念,城市文明指数显著提升。一是城市与农村一起抓;二是硬件与软件一起抓。不但完善了相关硬件建设,提升了群众宣教水平,还推广了“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三是老城与新城一起抓;四是干部与群众一起抓。醴陵按照“老城提质”、“新城扩容”的发展定位,全面推进了相关创建工作。不但强化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还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排队运动”、“停车运动”和“光盘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目前,我市正在以2017中国(醴陵)国际陶瓷产业博览会的举办为契机,大力推进相关工作,有效夯实创建基础。胡湘之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早日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刘进能充分肯定我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认为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氛围浓厚,基本符合要求。他同时提出:希望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按照“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要求,对照测评体系的15个项目、43条标准、12条负面清单,逐项抓好落实;还要加强与省、株洲市文明办的联系和对接,及时展示、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更多单位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

醴陵市领导曾毅鹏、易召群参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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