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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建立“群众工作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21来源:醴陵新闻网浏览字体:[      ]

“每个月的‘群众工作日’都要安排专人坐班接访。”日前,市走访办下发文件,明确在全市建立“群众工作日”制度,将每个月的20日、21日两天(节假日顺延)和信访维稳特护期作为全市“群众工作日”,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大走访活动常态长效。

根据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经济开发区要挂牌成立“社会管理工作办公室”,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群众工作日”的具体工作;村(居委会、社区)则要相应成立“社会管理工作站”,配置人员力量。

文件明确,要实行坐班接访。在每月的“群众工作日”,市直单位和驻醴单位都要安排干部到网格责任乡镇(街道)去值班接访,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办公室至少要有一名二级网格责任人坐班,村(居委会、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站至少要有3名三、四级网格责任人坐班。

此外,每月坐班接访的二级网格责任人在“群众工作日”后至少要召开一次会商交班会,对本月坐班走访的三、四级网格人责任人收集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交办。市走访办将对全市“群众工作日”工作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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