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面向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市委书记胡湘之监誓。这也是我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在醴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近举行的一次会议上,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0点,胡湘之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领誓人康月林面向国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结束后,胡湘之勉励新当选的同志履行誓言、恪尽职守,为加快建设“四个醴陵”献计出力、不懈奋斗。
据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激励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依法履职尽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