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联合印发的《醴陵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全面启动“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这一惠民暖心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醴陵16000名残疾人的生活困难。
“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对象均为具有醴陵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人员,其中,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中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600元/人/年;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600元/人/年。文件指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程序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委会代办申请事宜,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需填写《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人民政府报送资料,逐级审核。待审定合格后,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次月发放到位。
根据文件规定,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政策的残疾孤儿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纳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再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