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率先在全省探索“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市统筹”环境监管试点新模式,全力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60133次,处置各类环境问题56453个,实现了环境质量的大幅好转,在株洲市、全省乃至全国起到了巨大的示范效应。
做好统筹规划,建好“大环保”格局。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的科学决策下,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办法、新模式、新机制,延伸监管触角,推进监管全覆盖。根据醴陵各行政村人口和面积的大小,设置1—3名网格员,共有村级网格员500余人,使一线执法人员增加了16倍。同时,要求村级网格员每月对网格内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畜禽养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场等至少巡查一次,并依托微信工作群、小程序等信息共享方式,实时上报网格事件,确保日常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扎紧制度“篱笆”,压实管理职责。建立了镇(街道)一级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安排专职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建立工作台账,实现了基层环保队伍的实体化运作。同时,对于村级网格员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初步分类筛选,对于不能自行处置或认为涉嫌违法的,及时上报县级生环委办进行处置。县级生环委会升格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领导协调机构,为跨部门、跨行业环保问题的协调解决予以制度保障。针对镇村一级无法自行处置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分流移交,部门限时办结,并且实施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等,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县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重大以上突出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市级层面进行统筹处置。市级生环委办进行专案专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于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地方或部门,通过实施考核扣分、区域限批、移送纪委监委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责任。
做好“试点”示范,打造“醴陵样板”。目前,该项工作还处于试点的初级阶段。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定期针对网格员开展理论或现场培训,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及污染防治检查等。此外,未来还将建立网格员举报奖励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设立举报奖励资金,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对全科网格员予以相应奖励。同时,还制定了考核激励制度,每人考核激励资金合计200元,其中将拿出50元实施倒扣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