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醴陵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城区畜禽禁养区退养工作。
会议明确:在2017年1月20日前,渌江河城区段沿河两岸500米范围,以及城市规划区核心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与养殖户,要实现全面退养,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消除畜禽养殖对渌江河和城市产生的污染。在此日期前自愿退出的养殖场和养殖户,政府将按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志超在会上指出:启动城区畜禽禁养区退养,是推进“三创四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龙门、阳三石、仙岳山、国瓷街道和长庆示范区要“速战速决”,坚持畜禽养殖“只出不进”原则,尽快完成城区畜禽退养工作,做到“首战必胜”。
会上,来龙门、阳三石、仙岳山、国瓷街道办事处和长庆示范区递交了《醴陵市城区畜禽禁养区禁养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