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小玲参加。
会议首先听取了《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以及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结合《条例》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合理安排空间布局”的总体原则,我市优先编制了特色村镇规划。目前,已有34个村庄完成规划编制,还有184个村庄预计在6月底完成。
会议还听取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市以“安全保障年”活动为抓手,严格监管执法,深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推进专项整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指标逐年下降。但是,各领域安全生产压力仍然不少,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行行业治理、加强能力建设和健全教育体系等举措,全力打好“安全保卫战”。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先后发言,分别就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贺小玲在讲话中说:《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加快我市镇、村规划编制步伐,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一大助力。要多层次深入宣传,提高规划意识。要注意规划引领,确保规划质量。要加强规划管理,健全规划体制。进一步提升农村规划编制水平,为“四个醴陵”建设夯实规划基础。
贺小玲指出:要始终守牢、守紧安全生产这一红线和底线,持续加大投入、加强保障、落实责任、严格执法,铸牢基层基础,确保市泰民安。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定期听取各项工作汇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宏力、李亿平、李荣佳、唐青柏、翁菊清参加会议,副市长陈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