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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启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07-23来源:醴陵新闻网浏览字体:[      ]

日前,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醴陵将全面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病害、全社会公害,严重扰乱新闻采编秩序,损害新闻采编队伍形象,影响新闻媒体权威和公信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呼应群众的期盼,中央以及湖南省委宣传部、株洲市委宣传部都相继出台方案部署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要求,醴陵市委宣传部也于6月20日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力促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醴陵成立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文体广新局、文化执法局、广播电视台、网宣办、公安局、经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领导小组将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交流情况、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为:加大对问题突出媒体的查处力度,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管理,按照记者站和记者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凡未经审批或者备案的媒体、网站、网站区域频道必须关闭或者撤销;凡未获得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均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经过审核、登记、备案的媒体机构名单,要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对已经知晓、撤销的媒体机构名单,也要在媒体上公布。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例曝光。

整治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31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检查评估阶段(8月1日-31日)。按照方案要求,对于发生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内媒体和个人,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会议同时公布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监督电话:0731-23246070。

《今日醴陵》报社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31-23048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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